引用:
作者alec5106
我本來也想這樣做,但怕被誤解. 所以就沒有如此處理.
或許今日可以去找站務人員看看可否讓我這樣做.
打錯了日期 是 11/14(週二)
|
我擔心失主不知道,更擔心~~~這台筆電的下落,失主既沒來也沒有充公,
至於到哪去?唉用膝蓋想吧!當然可能是我小人心度"xx人員"的君子腹唄。
但願是我想太多,不過大大你送東西去
有沒有請收受人員開張單據給你阿??
有的話是最好,你也要多去關切關切,如果說真有失主來領回最好追蹤一下
,因為是筆電如果是一把傘就不必如此啦!這也是人性的一種考驗。
不過恭喜你已通過考驗棒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