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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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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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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我也是分

1.私人用 (朋友之間在用的)

2.公事用 (正經事往來的)

3.申請帳號用 (比如說各大論壇申請用)

4.電子報用

不過1. 2.項比較難分開

我都是明講啦
不要寄給我轉寄信
通常好好講大家都會接受
而且我也覺得漸漸大家不太愛寄轉寄信了
舊 2006-11-13, 09:0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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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