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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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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01
與其用甩棍,不如帶個強光的手電筒比較妥當
被照到眼睛的人,將短暫失去視力,趁這是離開現場或是追擊是比較OK的
我們不是甄子丹,就算是甩棍也還會有被奪走的機會..危險啊
而且實際甩棍攜帶並不是很方便,短的16"還有可能
不過當遇到警急狀況甩出來時有可能造成笑場~
舊 2006-10-02, 02:5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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