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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沒錯!!!
對方沒有針對此契約提出正式訴訟!目前他作的唯有....
1-口頭宣示說這是我祖父跟被告(包含家父)賣他的!但家父完全不知, 且當初問知情相關人員都說當初是祖父跟他借錢, 對方說要有東西質押, 所以質押農地!但後來要還錢了,對方不要改要農地!但當初祖父不懂該契約意義, 就簽名了....那是土地買賣契約!
但重點是該契約後方兩造簽名中, 家父, 大叔這兩個部分根本從頭到尾不知情, 簽名與蓋章也都不是親自作的....所以要我們如何接受
2-莫名地把該契約影本放入我們這次的農地分割案中, 說這是證物, 說他也有土地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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