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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索赔案昨现戏剧起伏 三千万索赔陡减为1元
本专题撰文/记者邱敏、严利
富士康索赔案昨现戏剧起伏 法院解除对记者财产冻结 鸿富锦追诉《第一财经日报》
昨晚,富士康天价索赔案出现了戏剧性的跌宕起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之前因富士康起诉而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翁宝及王佑个人财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同时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社。而在昨晚9时30分发布第二次声明的第一财经日报也随即紧急起草了新的声明。
改变不影响案件的性质认定
由于富士康的法务手机一直无法接通,于是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于海涌副教授。于海涌分析案件的标的额和诉讼对象的改变应当是由原告方鸿富锦精密工业 (深圳)有限公司提出而变化的,而由于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这1元钱当然不需要诉讼财产保全,所以法院也就解除了翁宝和王佑的个人财产冻结。
来自台湾媒体的消息称,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对鸿海态度转变的解释是,鸿海起诉记者一事,经过连日来媒体与网络的报道转载,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经扭曲。丁祈安称,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忽略了正义。鸿海希望通过撤销3000万元人民币假扣押后,媒体能重新检讨此事件,面对媒体不实报道对企业声誉造成的伤害。
戏剧性的12小时
昨天上午11时,鸿富锦声明称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所获赔偿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下午,鸿富锦代表主动与翁宝王佑互动。
昨晚9时30分,《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发表声明。
昨晚10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两名记者冻结的财产;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
今天凌晨0时30分,《第一财经日报》起草新的声明。
第一财经日报第三次声明
第一、 司法乃社会公器,司法裁决是解决社会纷争,维护社会公益的最后途径,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均不得借司法的名义,肆意践踏他人人权和新闻自由。
第二、 本报注意到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锦”),拟撤回财产保全的措施,并追加诉讼主体、变更诉讼请求。对于鸿富锦诉讼立场的改变,本报表示关注。
第三、 鉴于鸿富锦对本报记者的不当诉讼,对其已经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本报将继续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
第四、 本报报道是否有所谓“歪曲事实”和“不实报道”,鉴于本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报坚信,司法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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