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nybody
硬是要違反是應該會有的,不會應該不是用台灣這種方式。
我認為是遊走於當地法律邊緣,不然......對岸政府在之前就已經開始保障他們的勞工了。
我們的見解還是不要停留在過去,對岸是一直在進步。
而更簡單一點...
責任制......."他自己要留下來加班"的,這要怎麼解釋?超時?
有時候在現實面時,資方可以用很多方式迂迴的達到同樣的目的。
逼你自己不得不答應阿。
法律是死的,但是人都會去鑽那個漏洞....
這就是商業與現實阿...
|
"他自己要留下來加班"?
有分股票嗎?

勞工法規會允許嗎?
遊走於法律邊緣... 也許我們都已習慣了視為合"法"...
但,HH應該目前還是要繼續在對岸長久發展的吧?
造成重大紛爭終究不是好事吧?
之所以問說"有可能硬是要違反所在地的法律嗎?"的理由就在此...
HH應該沒那麼笨吧?
當然,也許是... 某些"台幹"或"陸幹"搞小動作?
還是,HH已準備好"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