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你再看看整個討論串我的發言,我不是光憑記者的報道來判斷的。
請不要自以爲是給我下定義,
此外,我的態度很明確,我已經判斷企業這方有問題了
我不想故作姿態,顯示所謂的理性。
蘋果報告的全文我也帖過了,蘋果承認存在加班時間過長的情況,也承認工資結構過於複雜,你難道視而不見,這一切已經有了端倪。更何況,蘋果跟富士康還有利益關係。
從第一財經日報的文章來看,很平實,
而英國那份報紙,更讓人驚訝,但是,富士康爲何不告英國那份報紙?
你若要對比,請再仔細看一下第一財經日報反映超時加班的那篇報道,
不要拿英國的報紙跟蘋果的報道比,然後又拿這個結果,暗示第一財經日報的報道不實。這樣根本偏離了方向。
先前我貼的材料,從後續發展中,也證明了企業這方法律訴訟存在的幾個明顯的問題,現在你看鴻海面對這麽多人的憤怒,它自己也在修改先前的訴訟策略麽?
不再單獨告記者了,而是告報社(它沒想到這家報社不怕它,不開除員工)
巨額的3000萬訴訟賠償,也取消了。(因爲激起了衆怒,踐踏了大多數人的底綫)
法院也趕緊將凍結的財產解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