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是不是選擇性報導,不是重點.
其他台資廠有沒有違法,不是重點.
重點是:富士康有沒有真的這樣搞....
還有富士康現在採取的行為背後的意義
維護正義跟保障弱勢並不是制定法律的本意,尤其在人治味道重的國家(法律條文要怎麼解釋,恐怕會讓人傻眼)
大企業帶頭這樣搞....大鯨魚壓小蝦米這種風氣....可以讓它長起來嗎?
話說....這種事情在台灣我自己本人也碰過,告的是建設公司...人頭,假帳,關說,偽造文書恐嚇
詐欺收買什麼都來...都市更新條例可以隨城鄉局高興隨便解釋,合不合規定無所謂,
件先往上送到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到時被退回來再說!!...這是在台灣喔!!夠嗆了吧?
號稱法治的台灣都能這樣搞了....內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