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片 鄭文燦開新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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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正 / 專訪
為振興低迷的台灣電影產業,新聞局輔導政策將有大改革!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電影既是文化也是商品,沒有商業市場,產業不可能蓬勃發展;為此,新聞局除與陸委會協調,開放大陸明星來台拍片外,明年起,政府也決定集中火力,策略性輔導3000萬元以上的中、大型商業電影,希望每年協助10至12部旗艦型商業電影,發揮產業點火的功能。
鄭文燦上任半年來積極參與電影活動,傾聽各方建言。針對業界關切的大陸演員來台拍片一事,他表示:「應該沒有問題!」至於何時開放?則需與陸委會再協商。鄭文燦說,台灣的市場規模太小,無法承擔合理的經濟規模,必須拓展亞太市場,讓大陸演員來台拍台灣電影,「這是文化輸出,而非輸入,我們的文化國力領先人家,有什麼好擔心的?之前我跟江霞聊過,連她也同意要開放!」
5年計畫 年撥1億5000萬
鄭文燦表示,提振商業電影市場機制,將是政府未來努力的一大方向。他說,去年台灣電影劇情長片產量雖達40部,但大多數皆是2000萬以下的小型製作,對早已習慣觀賞好萊塢大片的年輕影迷來說,確實缺乏吸引力。只是,年輕人是電影的主要消費族群,要活絡產業景氣,一定要吸引他們看國片。為此,新聞局已擬妥新的國片輔導金方案,集中資源支持拍攝商業影片,月底在行政院會專案報告後,便可開始辦理。
他說,「台灣電影策略投資及輔導5年計畫」預定從民國96年至100年,分5年期程,每年以1億5000萬元,針對3000萬元以上製作費的中、大型電影策略輔導,預計協助10至12部商業影片,希望5年下來,可以把國片市場占有率,從目前的1.59%提升至5%以上。鄭文燦樂觀地說:「10幾部電影中,只要有2至3部電影賣座,就會有人想進來了!」
開發基金支援 跨國案審議中
此商業電影輔導將採用「424」模式,製作公司負擔製作費40%、40%協助申請融資或創投基金、20%由新聞局輔導金負擔。另外,具備國際品牌的重要導演也可申請,資金分攤模式為「433」,即新聞局可輔助30%製作費。此外,今年7月,開發基金也已同意授權,在5億元額度之內,1億元以下的大製作電影計畫,可向新聞局專案申請,目前已有多部跨國合作案審議中。
他表示,新增的策略性電影輔導方案,將採取事前選擇性輔助,由電影處聘請產官學界人士組成評選會審查,因此計畫比一般輔導金的金額為高,未來也將加強監督機制,委任執行監製,監督製拍計畫、集資進度、會計收支等。至於原先的電影長片輔導金,則將改以優先輔導新人導演為主。
【2006-08-25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