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南市警察局要我去<調查妨害風化案>!!!!
瀏覽單個文章
carzym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ALWAYS ONLINE
文章: 145
1.在文章中批評公眾人物..並不是沒有關係,而是有其他原因,如:不知情..或者為了風度 不想理小人而已..
2.如果你是在文章中暴露別人的真實生活或者名子甚至圖片...你都會很有可能被告到脫褲子..要小心阿
3.別以為裝個無線網路就可以...噗噗噗...
__________________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妳~
十年之後妳不屬於我~
接下來的十年輪到誰呢~
2006-08-10, 03:20 PM #
13
carzyma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arzyman
瀏覽carzyman的個人網站
查詢carzyma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arzyma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