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mes.Jam
唉 ~ 她在國中最叛逆的時候知道這種事
問一下樓主
你喜歡她的二個小孩嗎...
我個人覺得,如果給她自己帶二個小孩
真的會變社會案件 ...
但家事真的很麻煩,把小孩的母親找回來
好好的坐下來談一下吧。
她自己說過不想小孩和她一樣,
我個人覺得讓她白天在台北工作,
錢多少不重要,穩定就好。
晚上和假日在家她自己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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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倒覺得....錢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如果她現在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足夠的薪水去養活一家三口.....
如果她現在出的起保姆費和生活費....她或許根本不會回「家」來找樓主......
她畢竟是一個成年人了.....一直護著她並不是辦法.......
請人帶小孩是一筆很大的開銷....那為何她不自己帶小孩?!.....
一個月20K的薪水....恐怕根本不夠保姆費+奶粉尿布錢......
如果她回家住....自己帶小孩....樓主只要替她出奶粉尿布錢......
一個月一萬以內就可以解決......樓主的媽媽也不至於太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