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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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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幾年前有一個胖胖(很胖的胖,所以叫胖胖)的朋友可以做到下列事情
1.吃雞排
2.喝超大杯可樂(當時車上沒有配備飲料架,他說是用雙腿夾者)
3.抽菸
4.打電話(MOTO黑金剛水壺型的超大手機)
以上是同一時間她在做的事,因為我的車就跟在旁邊,她正在跟我講電話
她開的是手排Toyota Super,真不知她是如何踩離合器及換檔的,沒錯,是"她",真是個可怕的道路女殺手
下車問她練了多久??她只很冷淡的用眼角撇了我ㄧ眼說 : 那需要練,天天嘛這樣開~~~(真的好酷哦~~)
只能說樓主多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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