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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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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品牌的工廠,等級上差不多,要精不見的要那麼多品牌,太多品牌反而消費者不知如何下手..
主導權就會落在店員的手中,消費者反而被指導的走,而有主見的消費者多數也是買耳熟能詳的產品...
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全省工廠約有15家,每家都有a.b.c等級,最多也只有45支的分類法,何來幾百種幾千種的產品出來...
只是店家當產品越多,越能分散投資,越能拿到主導權...
可能有人認為,產品越多越能找到喜歡的logo,那為何不去設計自己喜愛的品牌,那不是最實際嗎?
只要付的起錢,其實100片也能作出自己喜歡的品牌,甚至有可印片,買台印表機,也可以創造自己獨特的logo,常撞衫,不是也很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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