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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W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P&W
就說看不出你愚魯在哪裡,感覺想裝傻辦豬吃老虎成分還多些~~

第 23 條 汽車顏色、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
、車身、使用性質或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
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予檢驗外,餘均須檢驗合格。
引擎或車架變更,以型式及燃料種類相同者為限。

這是今年5月11日之前的法條,當時還沒有附件15這一條,也就是說這一條是在六月之後修訂的,至於我這樣說的理由我想前面我說的很清楚了,你要這樣故意這樣裝傻又窮追猛打,我覺得一點意思都沒有,你想幹麻明說就好了,拐來拐去的真不像你的個性~~


大哥言重了
我只想知道您所謂使用非原廠螺絲以及改用他牌輪胎就會被視為違法改裝的依據為何而已。如今我終於了解這是您的個人體驗與理解,感謝。
舊 2006-07-31, 11:57 PM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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