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YCB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St. Louis MO
文章: 6
樓主~你那位"朋友"(小弟還真的不想要)應該是缺德加有病吧
這種人應該一輩子都不會有那一半,應該帶他去看醫生或直接送龍發堂吧
如果您還當他是朋友最好這樣做來保護他~不讓他亂跑,要不然那天當著混混的面打了他女人可能就被大卸八塊了吧
舊 2006-07-30, 06:03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YC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