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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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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請針對問題回答.

剛剛樓上有位站友說的不錯,

您沒喝過飲料!?
只吃澱粉跟纖維!?

車就代步好了, Teana為啥要出3.5L?! 2.0夠代步了.

重申一次,

改裝車硬要把她冠上飆車或是殺人武器,
那我們先禁掉水果刀吧!

臨時起意殺人, 台灣每年最多被害者死於水果刀.

幫幫忙!

人才是重點.




我是喝過飲料啊,有人要把這種芝麻小事扯上,我也沒辦法,剛筆記本事件已經回答過了.
但你有沒有用怪獸飆過車呢?若有,和一般人的觀念改車=飆車一樣.至少你用原廠車飆車,還不會讓人有改車=飆車的觀念.

反正改車一族就是要反改車的人閉嘴就是了,好,我反改車我閉嘴.若要說我烙跑沒種也無所謂.反正再辯下去也只是增加雙方的痛苦而已.
點到為止.我已經把我的想法報告完畢了.
 
舊 2006-07-30, 04:06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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