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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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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你喔...

你朋友喔...

先講你好了. 你這樣其實已經是"憤世忌俗OVER TIME". 發這種文並沒有任何意義. 有個跟你很類似的例子. 某些大學到現在還沿用的書籍的某作者. 本來是可以有個完美的家庭, 他, 說真的也是個人才. 但, 他就是到最後"憤世忌俗OVER TIME", 去把人家家裡其實跟他沒啥關聯的, 滿門抄斬.

多出去走走放開心吧..

你朋友呢...

說真的如果是對我身邊的女友這樣. 他不會有那雙手完整的回家.



引用:
作者renemilktea

我有個朋友竟然在情人節那天
跑到新光三越那邊
鎖定特別如膠似蜜的情侶們(根本不認識)
一過去就是給女生一巴掌
然後對那女孩子說
"這男生是誰 昨天跟我才做完 今天換他做是嗎?"
然後掉頭走人 找下一對....
丟下一對錯愕的男女 之後就是一場對質
也同時毀了一對情侶

他還大笑著說 當場他就聽到那男的對那女孩子破口大罵三字經
要不是那時在比較安靜的場合
聽完真想過去過去給他狠狠一頓粗飽.....

舊 2006-07-30, 12:1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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