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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留言到這邊,已經不是警察先生有沒有知識這個問題了
也不是對於現場判定的專業質疑
而是大家對於'惡法亦法'的認同度
民主國家在立法過程中,很難不受利益糾葛的影響
尤其是在資本主義過度干預的國家,常會發現此問題
歐美日各國有嚴格的為改裝品把關,在下認為那是因為這些國家有汽車工業
相對的就有許多法令規範與技術轉移
這些車為各國賺進大筆的外匯,他們更應該為改裝品負起責任,避免國譽受損
但是,台灣本身只有組裝工業,並無完整的汽車工業,自然沒有完善的法令規範
相對的,立法者也就不知道該如何拿捏改裝尺度
於是,部分人眼中的惡法即產生
就拿醫師公會來說,他們不僅是醫師們的職業公會,更必須做到責任避險
對許多可能產生的醫療問題提供處理大原則
但是同樣是生命的問題,汽車改裝公會(有沒有我也不知道啦)是否有履行其應盡之義務?為改裝品把關,出事時能有法醫(鑑定人員)判定出事原因?保險是否能保護使用改裝品之消費者?
這才是立法者關心的
當然,利益糾葛也是立法的一環,但小弟不瞭解其中關係,不便亂說話
而是想表達,為何這篇會講到這邊來==......對了
警察只能遵守法律,為法律執行正義
如果改裝違法,那警察就得執行國家給他的義務∼∼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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