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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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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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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要找我兒子!
駕駛害死其他6個人!!!連累人數達到20多人,間接還要全台灣人民為他的錯誤負擔社會成本!!!不該罵!?混蛋!!!


昨天新聞看完...我從嘴裡吐出兩個字:「活該」
我爸說我沒口德....


我倒覺得,這些酒醉駕駛的,常常看到很多車禍還害死無辜民眾的,自己愛酒醉駕駛
,如果因此害死別人那受害者不就很倒楣,今天只害死他自己與同伴是他活該。誰叫
他要酒醉駕駛。


「歡喜做,甘願受。」~不知道這句話可不可以挪到此來用
     
      
舊 2006-07-28, 02:3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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