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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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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不對
以前就有案例.
若你是在"公共場所"被拍到的. 那是合法的
若樓主要主張. 就是先在私人場所, 若他拍你再撥出來, 就可以告他了.
當初的解釋說, 在公共場所,就是代表你的言行舉止都是一般大眾可以看得到的. 當然包含了媒體.
我忘了當初是誰..在咖啡廳被拍到有的沒的, 憤而告煤體侵權. 但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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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7, 02:03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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