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想到罰金問題阿,但兩者還是不同,我順便回一下樓上的,我提安全帽和抽菸不同是基於對週遭的危害性,並不是法律上,立足點不同而已,何來斷章取義,何來反對之有?沒錯,沒帶安全帽肇事對自己受傷會比較嚴重,對於對方的理賠也會造成負面影響,不過這也是台灣法律問題,什麼人道賠償,操,很多人逆向行駛被撞死還要對方賠是怎樣?死者為大?這也是台灣的爛現象,錯就錯什麼死者為大,賠個屁,今天要是我兒子因為交通違規犯錯,我不會跟對方要一毛錢,甚至對方要給我我都不會要(我並不是說說而已),身教大於言教,懂嗎?什麼台灣狗屁情理法
引用:
作者chk
我本來也這麼想..後來發現不帶安全帽會影響其他人
因為如果有戴安全帽可能只有輕傷,不戴結果變成重傷
對其它人影響很大吧!(賠償的金額就差很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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