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基本上這個問題的重點應該是醫藥要如何"合作" 而不是醫藥要如何"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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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說的好, 不過"分家"後還是可以合作.
在美國藥劑師那裡一樣會有病人之前的用藥記錄. 而且藥劑師都會跟醫師連線或電話連絡. 藥師對病人的瞭解不見得會比醫師少.
我覺得醫藥不分離的感覺就像是要程式設計師兼作網管甚至兼修電腦一樣, 雖然大部份的程式設計師也懂一些網路及server的設定, 但跟專業的還是有差. 而電腦讓非專業的修頂多是修不好罷了, 但藥讓非專業的開可是會死人的.
至於藥吃死人誰負責的問題更不必擔心, 如果醫藥分家的話到時候還會多一個人負責, 告的人多一個, 賠的錢也多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