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新竹的鼠人
問題是
這些您所謂的米蟲....怕有很大一部分是 "多年來為國奉獻"的公務員
這是不是就是大家所嚮往的" 退休保障 " ?
誰能動他們??是要革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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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經銓敘,或這篇裡所說的"從事公權力、公共事務行為",其他的都不視為公務員了吧?
七一新制/新刑法上路!一罪一罰 新法實施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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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刑法新制上路後,部分公務人員卻成為這次修法的「受益者」,過去只要國營事業、公營銀行、公立醫院等人員過去拿紅包或圖利他人,都可依貪汙重罪論處;但新法認為,若他們非從事公權力、公共事務行為,則將他們排除在刑法的公務員之外,不適用刑法貪汙、瀆職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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