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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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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1
建議你從現在開始拍照存證
每天拍一張照片(可拿當天的報紙當陪襯,以證明不是同一天,而是連續的一段長時間)
而且要找願意出面的人當人證,證明那些舊機車從來都不會移開(這個是重點)
這樣應該就可以去法院告他了
如果他占用的是公有地,就告他侵占公有地
如果他占用的是大樓的共有部份,就告他侵占你的區分所有權
舊 2006-07-07, 08:3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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