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ko
我看過對岸的拆遷是(譬如三峽).30坪給50坪大小的房子.先蓋好房子之後配合政府的先到先選.慢到活該照遷(因大陸的房地產是租的(50~70年).跟我們不同).300多萬人移民大陸國家養不起.叫各省分配額度.認養移民.但效率真好.我們如果也開這樣的條件給人民.應該也不需要抗議了吧!我的想法很單純.政策制定好了.徹底執行.不要彎來彎去的.會有混水摸魚之嫌疑!我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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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台北30坪的房子,叫你去住林口山上50坪的房子,願不願意??
三峽大壩拆遷的節目,我前年看過NHK 於BS-Hi播出的專輯,原本在江邊打魚的,
給他弄到山頂上去造鎮,重新學種田.....

民主國家政府不得隨意侵犯人民的財產權益,老子我不想搬,政府也不能動,得費勁
去走程序,之前歐美學者就有評論過,獨裁國家的公共建設效率的確較佳,但是這是建立
在剝奪人民權益的基礎下.....三峽大霸是一例,北京奧運是一例..........
我並不認為這樣值得羨慕....即便效率真的是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