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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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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Rogerko
我看過對岸的拆遷是(譬如三峽).30坪給50坪大小的房子.先蓋好房子之後配合政府的先到先選.慢到活該照遷(因大陸的房地產是租的(50~70年).跟我們不同).300多萬人移民大陸國家養不起.叫各省分配額度.認養移民.但效率真好.我們如果也開這樣的條件給人民.應該也不需要抗議了吧!我的想法很單純.政策制定好了.徹底執行.不要彎來彎去的.會有混水摸魚之嫌疑!我是這樣想的!


"30坪給50坪大小的房子.先蓋好房子之後配合政府的先到先選.慢到活該照遷"
您聽誰說的啊 共產黨嗎 您蠻適合過去當給共產黨統治的耶
多查一下看每天有多少人因為共產黨開路蓋大樓被強迫搬離家園而抗爭的吧
30坪給50坪 哈 我拿仁愛鄉500坪跟你換台北市仁愛路30坪如何???
     
      
舊 2006-07-03, 11:3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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