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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業者會提出一段票24.8的一個蠻大的因素,應該是捷運的關係吧。
以前需要公車轉乘和兩段票的使用者,現在改成公車+捷運or腳踏車(機車)+捷運。
在公車使用率衰退的情況下,該年度報表(94年度)自然不太好看。
今天就算台北市交通局,同意依照業者提出的費率調整,
再接下來的營運狀況只會更糟糕。
原先搭乘公車的人在支出加重的情況下,
自然會改變為個人騎乘或共乘汽機車or小黃。
還是說公車業者故意造成這個狀況。
再以道路壅塞(不搭公車)大眾運輸工具使用率過低的藉口,
迫使政府機關以補貼的方式,達成業者漲價又不會造成自身虧損的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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