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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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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想你也沒有了解我說的。

所有的非營利性組織與慈善機構本來就有分職員與志工的差別,一些專職類的工作由職工擔任,每星期有固定的上班時間與天數,而志工是志願性質的,沒有固定出勤時間與天數。

如果每星期上班五天每天上班 9個小時,是志工的話,那麼他的經濟來源怎麼辦呢?

用社會的捐款當職員薪水

想想吧
某團體的收入加支出
以及營利事業的支出和收入
當然不要忘了"稅"這個字對於整體社會的發展
你把這2種團體整個流程思考一下
你就了解營利事業比某團體還要來的偉大的
以您的聰明才智應該可以了解
舊 2006-06-27, 04:53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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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