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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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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加藤鷹
原來是有給職啊,不是發自內心願意作志工
受教了
當然您可能還不了解我的原意


我想你也沒有了解我說的。

所有的非營利性組織與慈善機構本來就有分職員與志工的差別,一些專職類的工作由職工擔任,每星期有固定的上班時間與天數,而志工是志願性質的,沒有固定出勤時間與天數。

如果每星期上班五天每天上班 9個小時,是志工的話,那麼他的經濟來源怎麼辦呢?
舊 2006-06-27, 03:2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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