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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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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jjbug
善心可嘉,但此舉不智

1.都已經貧窮了,為什麼要增加其家中電費?
2.後續維修,誰作負責?
3.根據著作權法,就算你買的正版軟體也不可給他人用(用盜版的,教壞小朋友嗎?)
4.國高中以前有需要用到電腦作作業嗎?(新竹哪一家學校?)

同意,善心很多地方可以發揮,
不一定要捐"電腦"。

第4點,老實說我到大學了。課業用的部份仍是可有可無。
     
      
舊 2006-06-20, 05:28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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