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iddgogo
這件事情 賣家答應退
但賣家很明顯是經營者從評價看的出來是專門賣墨水的
但是看以上大家說的 我翻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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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企業經營者」要有個明確的認知
「企業經營者」不是只有單單只公司,個人也可以是企業經營者
認定上要用:該銷售之行為是否為經常性的營業行為
簡單的說就是他如果是個人,但是一直透過網拍的行為來持續性地賣東西
那就是屬於「個人的」企業經營者,是可以適用消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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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關於我有規定不能退貨 我會自認倒楣 但他沒規定不能退!!
而跟賣家回信是說我在警察局有幫忙擔任網路犯罪的一些事情對於條文有大略了解
最近還在忙解析車牌...一件案件的公園停車場監視器畫面
在跟賣家爭吵很累
在這件事情 是我錯沒看清楚把標題賠售C67 含墨水夾
但不管怎樣還是有權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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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奧客

,上面一堆人說破嘴了你還是要退貨,都知道自己錯了但是還說"我總有權利退貨吧",還是照上面的某些人說的 給你退貨+運費和刊登費你吸收+負評 吧
不過墨水夾這種東西一旦熱縮膜拆了就不可以要求退貨,這是我在賣場學到的經驗(因為這樣就不能證明你沒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