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您的住址: southern extremity of city of mainland china
文章: 183
|
就這樣我到老莫和琪琪家扮演保姆的角色,他們雙飛雙宿去了。
我在肯德基買了家庭套餐。薇薇蜷在沙發上吃雞翅、喝可樂、看電視、帶著耳機聽音樂、手裡還翻著一本書;我喝酒,吃漢堡,在電腦上看老莫用數碼相機拍的新片子——還是美女和內衣為主,做了些效果,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薇薇看過所有的台,忿忿地罵:「SHIT!」關掉電視。
我笑,她和琪琪這一點很像,兩人都喜歡用外語罵人。她回頭瞪著我:「笑什麼!」
咦,她家大人不在,還這麼囂張。
我走過去,把她的腳撥開,坐到她身邊,例行公事地問:「看什麼書?」
她仍然瞪著我,不甚甘心地把書遞過來。《查拉特斯圖拉特如是說》!乖乖。
我搖頭:「你看這樣的書還太早了。」
「你知道什麼?你看過嗎?」她輕蔑地反問我。
我說:「我當然沒有看過。但誰都知道,看《紅樓夢》長大的小孩子,將來的人生肯定要比看格林童話的孩子辛苦。」
她大概沒料到我還能說出一兩句有意思的話,露出「哦」的表情,誇我:「原以為你是個俗人,竟還不俗。」
這下我肯定她是看過《紅樓夢》的了,讚道:「說得好,沒有看過的人斷不會用這等語氣。」
她撲哧笑出來:「看過張愛玲也使得呀。」
好傢伙,連張愛玲也看過,莫非我遇到了一個天才兒童?
我問:「你真的離家出走嗎?」
她反問我:「走到表姐這裡來算不算?」
「為什麼?」
「中考沒考好。」
這是什麼世界,十四歲半的小女孩為了升學考試而離家出走。我說:「我們那時輕鬆些,大家都是到了高二,才知道什麼叫苦讀。」
她笑:「最好是三十年代,錢鍾書數學考15分,一樣上清華。」
咦?有這麼好的事?果然是良辰美景。我找了個理由安慰她:「可他們那一代人注定要吃很多苦,上帝是公平的。」
她點頭:「這倒是,你不得不認為他是公平的。讓我文科好,就讓我理科一塌糊塗,給了我智慧,就不給我美貌。」
我暗自好笑,誰能想像一個十四歲半的孩子說:「我有智慧,可是沒有美貌。」可又有點暗自心驚,這孩子,十四歲的時候就剔透如此,將來的日子怎麼過?
如果她是我妹妹,我一定祈禱她越活越回去,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泯然眾人矣。
誰知道呢,也許我們十四歲的時候也都這麼清醒與憤怒,關心我們的人也都祈禱我們越活越回去。而我們沒有辜負他們,果然泯然眾人矣。
小小的薇薇看著我,眼睛清亮逼人,她問:「你呢?你是做什麼的?」
「拍片子呀。」
「就像老莫哥哥那樣嗎?」
「恐怕有點不同,老莫的志向是要拍人間疾苦。」
薇薇駭笑:「他?人間疾苦?」很是不相信的樣子。
我歎息,可憐的老莫,連小女孩都不相信他的理想是去拍非洲難民。
我說:「人們想拍的是一類片子,真正拍的是另一類片子。」
她說:「我明白。就像人們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的是另外一些人。」
這孩子簡直要成精。我看著她小小的臉和瘦長的手腳,很是替她悵然,連這都想通了,以後的人生還有什麼意思。
她還安慰我:「不過我們判斷一個人,不應該依據他成了什麼樣的人,而應該根據他想要成為的人來判斷。」
我笑:「謝謝你,你真是個可愛的孩子。」
「你想拍的是什麼樣的片子?」她問。
「說出來你會失望,美麗的女人、優美的風景、星空、北極光,」我對這個小女孩吐露心聲,「像夢一樣的,或者說人無能為力的東西。」
她說:「我明白,簡單的,永恆的,遠離現實的,就像大歌劇的背景,或者用神話做題材的油畫。」
她真的明白,比我說得好,我揉揉她的頭髮:「好孩子。」
她說:「我喜歡歌劇,雖然聽不懂,但那裡的感情是單純的,悲壯的,一上來就要生要死,肝腸寸斷。張愛玲說歌劇,把最瑣碎的事情無限地擴大拔高,一直到雲端,但不看他們站起來,你不知道原來自己一直是趴著的。」
她又告訴我:「學校裡有人追我的朋友,省下午飯錢送花,一大束,不敢送玫瑰,就送鬱金香,一大束,你知道鬱金香是什麼價錢。可是我的朋友說:『不好吧,快要中考了,我們都還小,應該以學業為重。』十四歲半的人,你想想,十四歲半的朱麗葉都殉情自殺了!」
我只得說:「你的朋友說得也沒錯,你們是還小,應該以學業為重。」
她再說:「你看琪琪姐姐,她十四歲的時候寫的故事,魔教的公主浪跡江湖,遇到世外高人,但最終她要回去做魔教教主,兩人隔著山崖相望。我看得心都要碎了,天天催著她寫下回。可你看她現在寫的東西,『絢爛生活,就從溫泉國際公寓開始』。」
我又只得說:「但那些東西一個字值五塊錢,而且相信我,如果你再看她寫的什麼魔教教主的故事,你肯定會笑。」
她瞪著我,我聳聳肩。
她說:「我不會甘心,我不會屈服。」
十四歲的時候,我們都這樣說。
我對薇薇說:「也許你能做到,也許不能,可是沒有關係,我們都希望你快活。」
不過我恐怕她的一生不會太快活。那麼聰明,那麼尖銳,要求那麼高,但並不是個美麗的女孩子。看到這樣的孩子,大概每個人都會覺得難過。人生那麼長,事情那麼多,聰明的人照例是不太得意的,除非她是我前任女友的那種聰明,可她又不是。
所以我問薇薇:「你有什麼願望嗎?」
「成為一個了不起的寫書的人。」
「啊?具體一點的。」
「得諾貝爾文學獎。」
「不不,太大了,我是說小一點的。」
「不要上那間以理科見長的高中。」
「這我也無能為力。我是說很小的,但你現在不太能辦到的,比如說要一條淑女屋的連衣裙。」
她立刻問:「你送我?」
我微笑:「對。」
她又起了疑心:「琪琪姐不是說她報銷嗎?」
我失笑,這個小鬼。
我說:「聽好,薇薇,到老莫他們回來還有二十幾個小時,其中我們睡覺和處理雜務要十幾個小時,所以我們還有十個小時的時間。你可以任性地過這十個小時,做你一直想做但沒有做的事情,當然要健康有益,而且在我的能力範圍內。」
她明白了,慢慢展開一個燦爛的笑容。誠然她不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但十四歲的女孩子笑起來都是可愛的,她說:「我才不要淑女屋的裙子呢,那麼裝腔作勢。」
「是,殿下。」
她咯咯地笑起來,像一切十四歲的小孩那樣笑:「我要把冰激凌當飯吃。」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想把冰激凌當飯吃,我一口答應:「沒問題。」
「我要你陪我逛街,我看中什麼就買什麼。」
「一定。」
「我要泡酒吧。」
「答應只喝飲料就帶你去。」
「我要拍婚紗照。」
「喂,你適可而止吧。」
「我要……」
我舉起雙臂,交叉:「停,供應到此為止。」
她哼:「有限的愛心。」
我笑:「是有限的資金,我不想交給你琪琪姐天文數字的帳單。」
又說:「你太讓我失望了,我以為帶你坐圖書館轉大學校園參觀博物館就可以了。」
她說:「這樣的事情,我以後有一輩子的時間做。」
這話聽起來還是悲觀。太聰明的人,再古靈精怪,再伶牙利齒,骨子總還是悲觀的。
那一刻,我決心要給這孩子最快樂的一天。
於是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把自己收拾得朝氣蓬勃,裝好相機,帶足膠卷。又用老莫他們廚房裡現成的材料做了早飯,然後恭請薇薇公主起床。
小傢伙早就起來了,坐在窗台上看書。還是一頭辮子,換了一條白色棉布裙子,你別說,這孩子自有她的風神味道。她看見我,正要扔掉書,被我喝住:「別動!」趕緊拿來相機,給她拍了兩張照片。
我說:「等你成名之後,我就把這些相片買出好價錢。」
她神氣地說:「來,讓我給你簽上名。」
早飯的時候她開始滔滔不絕地挑剔,諸如我的襪子和T恤顏色不對啦,洗得發白的牛仔褲早就過時啦,她不喝牛奶啦,煎蛋太老啦,烤麵包沒有去皮啦,奶酪不應該是火腿口味的啦。這孩子實在有文字天才,挑剔的時候也妙語如珠。我聽得津津有味,最後總結道:「將來誰要娶了你還真好福氣,從早餐開始就殊不寂寞。」
她大笑著把麵包朝我扔過來。
從早餐到午飯的時間,究竟怎麼消磨過去的,實在難說。廣場上的鴿子也餵了,路邊的攝影展也看了,花店裡新到的非洲菊也買了,地鐵歌手的吉他也聽了。遊樂園裡灰沙炎日的,我們隔著欄杆看了看就走了。給她買冰激凌,三個球,她吃了兩個,歎氣:「原來拿冰激凌當飯吃也不容易。」
薇薇是不太會玩的小孩,我也不太會帶小孩子玩,就這麼混著居然也到了中午,最大的收穫就是拍了兩卷片子。
薇薇說:「世上有兩種東西最相像,一是國家和家,一是一天和一生。你看我們,早上是滿懷希望,早飯的時候打情罵俏,到中午相敬如賓,下午就該開始抱怨,晚飯的時候水火不容。等到夜幕降臨,大勢已去,各自安分下來,混到睡覺,息勞歸主。」
我大笑,這孩子雖然不會玩,說話是一絕,成熟尖銳又有趣。如果她再大十歲,而仍能保持這份銳氣和智慧,說不定我會考慮追求她,至少她能令我笑。
她又說:「你其實真的沒為我做什麼,但我仍然會把今天記做一個快樂的日子,而且在記憶裡會越來越快樂。謝謝你,大哥哥。」
一聲「大哥哥」叫得我蕩氣迴腸,遂又振奮地問:「下午想去哪裡玩?」
她轉著眼珠,問:「你知道哪裡有JOKESUN的專賣店嗎?」
來了,我在心裡驚呼。
那家店專做女孩子的生意,東西可愛得不得了,當然也貴得離譜。正牌「兩死店」——你不進去它死,你進去你死。開張的時候我給他們拍片子,弄到一張九折卡,送給琪琪,她去過一次,買了十四對髮夾,老莫到現在說起來都想掐死我。
琪琪還說:「那麼可愛的店,我好想在那裡上班。」
老莫說:「夫人,你饒了我吧。」
我也想對薇薇說:「薇薇公主,你饒了我吧。」
我甚至沒有打折卡。
但是她當然不會饒我,所以我一言不發,乖乖地帶她去了。
JOKESUN的店面不大,但是非常精緻可愛。淺棕色的地板上據說是手繪的一朵朵雛菊,雪白的松木傢俱。整面牆做成一個個極小的玻璃抽屜,裡面放著各種可愛到匪夷所思的小玩意兒,被燈光照得晶瑩閃亮。又有一個小櫃檯,裡面一排排玻璃瓶子,好像我們小時侯的糖果店,但那瓶子裡的「糖果」大概會讓每個男生欲哭無淚。老莫就是為了這些「糖果」花掉了半個月的收入。
薇薇一進店裡,就發出一聲歡呼,整個人撲到玻璃牆前,一個抽屜一個抽屜地拉開來看,一個也不放過。好在店裡沒有別的客人,可愛的店員小姐耐心地陪著她看。
我搖頭歎息,女人就是女人,無論多大或多小,給她們一些亮晶晶的小玩意兒,立刻現出原形。
角落裡有一張小圓桌,放著一個玻璃盤子,玻璃鐘罩著四分之三個巧克力蛋糕,還有一大壺冰茶。據說如果顧客買的東西夠多,比如說十四對髮夾,店員就會請你吃一小塊蛋糕,喝一杯茶。
老莫說:「打個噴嚏就不見了的一小塊蛋糕。」
我在桌邊坐下,另一張椅子上坐著一個店員小姐,她對我微笑著點點頭。
JOKESUN的制服,據說是整條街上最漂亮的:淺棕色的長袖衫,三層縐紗的小高領,鏤空鑲蕾絲和緞帶的馬蹄袖,白色薄呢背帶短裙,收腰,裙擺散開,兩隻大口袋,配同質的白色貝雷帽,淺棕色小皮靴。但就像一切美麗的衣服一樣,對穿的人十分挑剔,不是人人穿上都好看。
這個店員小姐穿上就十分漂亮。她有小小的苗條的身材,長長的鬈曲的黑髮,象牙色的精緻小面孔,漆黑的眼睛,卷卷的睫毛,淡珊瑚色的嘴。約莫十八九歲,所以有一種難以形容的,又像孩子又像女人的吸引力。
一切完全是無法解釋的,我看著她,非常震盪,過了一會兒,才結結巴巴地說:「原來你在這裡。」
說了一遍之後就順口了,我又說,慢慢地:「原來你在這裡。」
她微微地皺眉,奇怪地看著我:「什麼?」
我忽然覺得自己的T恤和襪子顏色不對,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已經過時,頭髮需要清洗,兩天沒有刮臉。但是沒有辦法,我就在這種情況下遇到了她。不過也沒有關係,我到底見到她了。
簡直有點辛酸的感覺。我說:「你是不是在一家店裡吃過冰激凌,穿著玫瑰色的裙子,把鞋踢掉,拿一隻很大的銀匙;還有,你是不是在一家酒吧的吧台上跳過舞,奇怪,那時候你的頭髮是短的,直的,有劉海,就像烏瑪·瑟曼在《低俗小說》裡的造型;還有,更早以前,你是不是穿著婚紗跑過地下通道,我就是那個在後面追著你拍照的人。」
奇怪,明明是模糊的印象,看到她的時候就清晰起來,清晰得讓我不相信這樣的印象曾經模糊過。我分明記得她,記得這麼牢,或者是我一直在找她,找這樣一張臉,找這樣一個人。
那麼熟悉,好像早就見過。當然他們都這樣說,寶黛初會的時候,寶玉就說:「這個妹妹我見過。」
這個女孩我見過,我拍過,我找過,我找到了:「原來你在這裡。」
她驚奇地看著我,好像沒有聽明白我在說什麼。可我知道我沒有認錯,一點不錯,就是她。
__________________
愿上天給我一顆平靜的心,接受不能改變的事。
愿上天給我一顆勇敢的心,改變能夠改變的事。
愿上天給我分辨兩者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