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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尼爾_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車禍時能請警察來處理備案當然是最好
手機有拍照功能的話,最好能拍下現場多方角度的照片
萬一日後有糾紛的時候,至少這也可當作你舉證的東西
像是對方車子倒下的角度或你車子被撞凹的痕跡,都有可能辨識得出是誰撞誰

不過樓主會發這篇文,想必當時應該就是基於疼惜老人的心直接送醫吧
所以若要打官司,舉證上或許已經有些困難了...

你說的情形其實很普遍,一旦對方扯進家人朋友,原先談攏的價碼立刻升高
好像社會就是這麼教的,能趁機撈一筆就多撈一些,管它誰錯誰對
舉個例子,幾年前有個女孩子被公車擦撞到
結果機車倒下滑出去然後卡在我朋友停在門口的汽車後面底盤的地方
雖然沒第一時間看到,不過聽到聲音,我和朋友就立即衝出去看
那女孩子已經昏了過去,所以報警來處理
而且汽車保險桿完全沒擦撞的痕跡,加上路面滑行的車痕,在在都可證明與我朋友無關
我朋友還送水果和一萬元慰問金去醫院看那個女孩子 (哇,他閒錢還真多,我頂多送送水果就不錯了)
原本也就這樣沒問題了,誰知道對方父親經過其他子女嚼舌根後,竟然開價五萬
我朋友當場也變臉了,跟對方說是基於道義責任上才給這筆錢
要不要隨你,若想趁機敲詐的話請便,警方那邊有紀錄可證明
舊 2006-06-08, 09:1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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