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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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anethan
如果說服務費會發給員工當獎金,那我沒話說
但看來事實應該不是如此
依現在餐飲業服務生的薪水來看
若是有服務費的話薪資水準應該不會那麼低
難不成老闆不支薪完全用服務費撥給員工?
而且台灣可能沒有那麼有良心的老闆幫員工討服務費
那各項服務業是不是也要來個10%服務費?
銀行櫃台 服飾專櫃 家電商場也要收10%的服務費
這是一種變相的漲價
收得比稅金還要多
很不喜歡這種卑鄙的手段
門外標的是一種價格
實收又是一種價格
到最後也是算到餐廳的營業額
如果一家店日營收有十萬元
就有一萬元的"服務費"
這是哪門子的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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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歪理啊, 加拿大也是10%, 美國甚至是15%
通常餐廳裡的小費都是全體服務生平分
沒錯, 一天營收有有10萬 "服務費/小費/tips", 就有1萬(最少), 通常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