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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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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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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evil
http://www.2cts.tv/Default.aspx?ch=News&cp=NewsPage&kind=4&source=9505201200&NewsSNO=20060520A018&bw=1

森林學校不打罵自治法庭定懲處


  不斷傳出有學生被老師不當體罰的事件,不過,苗栗卓蘭一所森林學校,不但不打不罵,反而讓學生組成自治會,模擬法院開庭,由學生自己討論懲處辦法,最重的,可以處以退學處分,這種方式,還挺有效的,很多頑皮的學生,願意乖乖聽話。

情節最重的要退學?為什麼?
不是應該要繼續聽他說為什麼要犯錯,導正他錯誤的觀念使其不再犯錯才對嗎?
有退學這項罰則的原因就是要讓學生不要去犯這個錯不是嗎?
那適當體罰的目的不也是要讓學生不要去犯那個錯,
何以退學可行但適當的體罰就不行?
是因為體罰有碰到身體,退學不會而已嗎?
難道學生在森小被退學後心理就不會有創傷?不會因此憤世慨俗?
身體的傷痛會比心理的創傷更重嗎?

同樣用你之前提的法律問題來問你,
我國的刑法有哪一條是我國公民犯法後直接驅逐出境的?
我國刑法都沒有就樣做的罰則為何森小可以這樣做?

再者退學這樣的作法和從魚缸裡將有傳染病的金魚拿掉避免去傳染其他正常的魚有甚麼兩樣?
不也是透過一些手段去保護那些正常的學生?
而體罰不也是一種手段,積極方面或許可以導正問題學生的錯誤行為,
消極方面至少可以保障正常學生的權利吧?
不懂為何人本提的處罰就ok,
一直沿用的體罰和教育並進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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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舊 2006-05-22, 05:09 PM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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