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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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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visTu
可能你國中小學時,大家都非常純樸,不會有那種欺負同學的學生,動不動就是把人抓去廁
所打或傷害,前幾天還有輪暴事件,這些在你國中小學時期可能都完全沒發生過。所以你認
為處罰只會針對考試分數不到理想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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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責任是教育,即使他們這樣惡劣還是得教,
但像是輪暴事件,這是非告訴乃論的罪,他們必須付出代價
而傷害最好像是告訴乃論(有錯請指正)。
最後問一下,
以前社會是默許體罰的吧!
您還記不記得,
那些會把同學拖到廁所打的人,
被抓到訓導處痛毆一頓後,
後來就不再欺負同學了嗎?
還是把告密者抓到校外教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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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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