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黃屋的退貨,感覺有點矛盾
借用chuani大討論串的圖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87&page=1&pp=10
發票上寫著:
新品不良依原廠規定,於發票日後七日內攜原完整包裝及發票至全省門市辦理退換貨
分期除或包裝不完整者,恕難退貨
另外又加蓋一個章寫著:
本賣場商品非郵購貨電視購物,故不適用於七日內無條件退換貨
這個章不是每一家小黃屋的會蓋的,但幾乎每一家小黃屋的收銀臺都會有貼這樣的公告
https://www.tkec.com.tw/tkec/custom...rivileges.shtml
第四條
4.商品退換︰
◎ 除新品不良保固期內之故障外,凡CPU、記憶體、硬體、印表機、通訊配件、行動電話 (暨原廠配件)、線材、書籍、軟體、耗材(墨水、色帶、碳粉、紙類、磁片、MO片、CD-R片等)原裝進口,代客訂購或另行聲明之商品,一經拆封或使用以不接受退換為原則。
◎ 商品之退、換貨需保持商品完整、配件齊全、原發票、保證書、說明書等。
商品主體及其內容物(如各項零附件、包裝盒、包裝袋、手冊、贈品等)均不可有短缺、破損、書寫文字或標記、使用或安裝錯誤之破壞(如刮痕、摔傷、電路燒毀擠壓變形、介面或接腳折損、異物進入、受潮、商品條碼或保固標籤被損毀、移除、變造重貼或無法辨識等)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損壞。
◎ 商品之退、換貨請於購買日起七日內回原購買門市辦理。
雖然在法律上小黃有權力於購買七日內不給予退換貨,但發票與網站上又這樣寫,到底是能退還是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