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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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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背婆
體罰又不是光打完就沒事了。
痛完,讓他知道為何要讓他痛,如果不讓他痛,將來痛的是別人,最後痛的是自己。
人有百百種,也許有人講講就會聽,但有的人就是要痛過、開導過,才知道錯,
所有人講講就會聽的話,要法律作啥。
不是所有人都打得聽,也不是所有人都講得聽,不如講+打。
如果引進鞭刑,透過各管道宣導一年,「飆車砍人要受鞭刑」,一年後還是會有人飆車
砍人,這時候要保護什麼?保護知法犯法、知錯故犯?保護明知道飆車砍人違法、要受
鞭刑的小孩?那不跟那柯林頓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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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暫且先將您注意的「會飆車砍人」的狀況放在一旁,
因為大部分的學生都不是這樣的人,這些都是特例。
以我個人的經驗,
體罰出現的原因,
最常發生在學生未交作業或成績未達標準時,
而不是學生去飆車砍人,
這種學生老師通常也不太敢動,
當我們教孩子「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時,
我們卻用暴力解決他們的問題,
我們有什麼立場何說服孩子?
不交作業、成績不好的孩子,背後一定有原因,
找出這個原因其實比打他手心要來的重要許多,
讓孩子因為怕被打,而準時交作業或考到標準
容易使孩子隱藏自己的問題,採取只要不被打就好的策略
明明進度跟不上,怕被打便作弊
明明作業不會寫,怕被打就抄襲
老師若不去找出原因,僅採取「不打不成器」的策略
那孩子的學習問題將被掩蓋住,不會的仍然不會,
表面上看來解決了而已。
願意花時間、花精力的老師是令人佩服的
這也是為何老師這個職業如此受人尊敬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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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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