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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m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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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joshia
你好:

我想請問你幾個問題,如果方便請為我(也為這個討論串的朋友)解惑
1.實務上警察局對民眾送來走失狗隻如何處理?(當然受理?傾向不受理?規定受理實際不受理?)
2.警察局要是負保管之責,是否有飼養狗六個月的足夠預算?
3.請問會養在哪裡呢?警察局?還是負責的警察自己想辦法?

如果方便的話,請代為詢問,謝謝。

1好像沒這條規定(狗不知道算不算失物),應該都是叫他們移送收容所,不過熱心一點的還是會受理(這種有閒又熱心的警察很少,因為要養在警局裡,不可帶回家(失物規定要放在警局裡)).
2如果有受理開單的話就要付(我爸同事的鑚石事件),至於預算,那是不可能的.
3警察局(如果有受理的話).
現在警察機關真的是變了,警察都變的怕事了.
因為沒事媒體爆個料,就有一堆人被記過,連開槍打死一個毒販,還被家屬包圍質疑用槍過當,媒體居然站在家屬那邊.那警察開槍前要不要先對犯人說:我要用槍摟,你先開個幾槍,我才不會有用槍過當的嫌疑.
我好像離題了!板大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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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5-07, 08:30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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