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ober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77
引用:
作者joshia
什麼叫做我終於有一點頭緒了?
重點不在動物是物,重點在根據新聞事實難以認定她們有"不法所有之意圖",我的天啊。

另外,你知道刑事已經成案無所謂和解嗎(若是告訴乃論之罪中撤回告訴則是絕對不起訴處分,亦非所謂和解)?
你有看到後來有網友po出原狗飼主也已有和解之意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並非法律沒有針對寵物做明白的規定嗎?

另,你知道法律上"裁量"是什麼意思嗎?
本案皆有法律明確規範,只有適用問題,沒有裁量問題。

您真是有心人,法律知識也讓人印象深刻,
不過那位在某區是有名的嘴砲,誰是誰非自有公論,
不需要花那麼多心思對X彈琴啦。
舊 2006-05-07, 05:20 P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ber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