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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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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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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eng
唉!
台灣你還以為你是亞洲四小龍而驕傲嗎,其實我們輸人家了。
2006年6月韓國政府決定開放引進台灣勞工,
從事非技術性勞力工作,首批勞工資格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薪資18,000新台幣,
不含雇主保證金及人力公司仲介費,規定到韓國三個月後,沒有不良紀錄
才能受到韓國"勞工法"保障。
看完節錄於韓國"現代產報"的報導不禁"贊嘆",
咱們勇敢的台灣人已經"出頭天"了!
台傭加油!不要輸給"菲傭"、"泰勞"及"大陸匪傭"!
說真的...與其在台灣自殺不如到韓國當台傭逛逛!
台灣振作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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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阿,大學畢業到韓國去才一萬八....台灣都不只一萬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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