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cupertino
你只要把"狗"改成"錢"來重新思考一次,就明白他們到底委不委屈。
只要將不是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輕則被告侵占,重則被告偷竊。
不要再價值觀混淆了

"從傍晚等到天黑,都沒有看到狗主人出現,舉重選手只好把牠帶回教練家中暫時收養,怕主人心急,每天,她們都帶著狗狗到公園守候。舉重教練:「她們每天固定練習時間,狗帶到那邊去,就一直等。"
===============

有點腦子讀點書 ! 沒有腦子就殿殿 .
舊 2006-05-07, 05:20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zcy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