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騎豬的男孩
*停權中*
 
騎豬的男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桃園縣
文章: 1,557
引用:
作者cupertino

如果真想領養,請先送給警方,在公告期限過了之後若無主人領回,才能認養。
如果連合法程序都不懂,光有"自以為是"的愛心,下場就是函送法辦。
請將心比心,如果你是狗主人,你還會降子想嗎?
那如果沒有讀過書的大叔或是大嬸撿到狗了,是不是也要將其函送法辦呢~?

如果真的因為沒有做到合法程序而遭原飼主函送法辦,我也只能說法律真是鐵面無私

相對的,這種似主大概就是因為人緣及其之差,所以只能飼養寵物陪伴.. 
舊 2006-05-07, 01:42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騎豬的男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