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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O NEWS: 撿到狗被當賊 舉重好手受委屈-好心被人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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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豬的男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桃園縣
文章: 1,557
引用:
作者
cupertino
如果真想領養,請先送給警方,在公告期限過了之後若無主人領回,才能認養。
如果連合法程序都不懂,光有"自以為是"的愛心,下場就是函送法辦。
請將心比心,如果你是狗主人,你還會降子想嗎?
那如果沒有讀過書的大叔或是大嬸撿到狗了,是不是也要將其函送法辦呢~?
如果真的因為沒有做到合法程序而遭原飼主函送法辦,我也只能說法律真是鐵面無私
相對的,這種似主大概就是因為人緣及其之差,所以只能飼養寵物陪伴..
2006-05-07, 01:4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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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豬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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