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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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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Elros
呃..... 女友是人不是物品
你沒有佔有她的權力更沒有開不開放、要不要給別人追的權力
對於她的選擇你只有尊重的權力 至於要不要原諒那就是個人的事

會跑的就算你管的再緊也是會跑



突然發現在社會上有這麼多男女情殺案件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想大家一開始討論的時候
並沒有把女生物質化的想法吧!!

反而是你們這些說要尊重女生的人先提出 "不要把女人物質化!!"

的確,沒結婚之前人人都有權利
不過,法律也沒規定:人人有搶別人女友的權利吧!! 凡阻礙者,通通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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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當聖人也蠻簡單的啊!!
出一張嘴就好!!
     
      
舊 2006-04-26, 03:49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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