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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被財團及****主所把持, 殊不知這些都是屬全國人民共有的財產.
人民如果不願付出只想看免費的新聞媒體, 這些亂象還是會一直發生.
南韓每戶每個月必須依法繳納約台幣80元 (隨電費徵收)
供KBS公共電視營運 此一制度於1963年開始
英國電視機擁有者必須每年繳納112英鎊(彩色VHF電視)
供為BBC的營運經費 此一制度於1949年開始
日本電視機擁有者必須每個月繳納約台幣400元(彩色VHF電視)
供為NHK的營運經費 此一制度於1950年開始
台灣卻到了2006年的今天 還在爭論電視會被政府還是財團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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