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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so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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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我是覺得要好好的考慮,請對方給你一點時間,
最少一個月不算久,這段期間還可以觀察評估一下對方的生意狀況,
另外,有幾種方式,
1.直接把店賣了,然後當他的員工。
2.股東的方式合併,風險比較大,責任也比較重,真的賺的錢也比較大。
3.做口碑,跟他拼了。
4.搬家,或是同1.拿了錢,到其他地方再開一間。

我是覺得可以考慮2.的方式,但是前提是,分配分紅、股權、責任、損失、、、、等,
都要白紙黑字的說清楚,醜話要說在前面,不要到時引起糾紛,朋友都做不成了。

我沒有投票,因為這事不是二分法就能解決的,
商場如戰場,無奸不成商,想賺多一點,就要看誰比較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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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4-17, 12:4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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