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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引用:
作者forvaio
判得好啊
以後的警察不得配槍
以免發生用槍時機不當
也不可攜帶警棍電擊棒
才不會有打傷嫌犯的疑慮
遇到所有犯罪事件一率以擴音器告戒之
不過言語中不得有任何威脅、欺瞞、利誘、鄙視等字眼出現
且不可以以搏擊、防身術之類的體術壓制嫌犯
因為如此會造成嫌犯身心的傷害
若是嫌犯逃脫也不可追擊
以免嫌犯因緊張而發生事故
只要遵守以上守則
台灣的犯罪率將可成為世界上最低的



早上看新聞警方還無奈飆車族難抓,定點攔檢容易規避,強行取締又怕飆車族「受傷」...

以前聽老爹說日本曾對付爆走族給他們重摔後拖起來打,導遊曾說過泰國以前對付飆車族
也是直接拖下來打,關說者連坐...聽了好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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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4-10, 03:4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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