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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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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標錯價事件 網友要告 律師:委任同一律師較可行
2006/04/03 22:26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PChome Online購物頻道自蜆精、鏡頭、顯示卡等產品標錯價,引起網友大肆搶購,之後並未認賠出貨,遭到網友強烈反彈,2日清晨PChome Online商店街的店家也標錯價,將一台CASIO相機原價為7990元,卻誤植為790元。PChome Online購物頻道事後也僅以e-mail道歉,未做任何補償,因此卡神在BBS登高一呼,想要邀集網友,一起走法律途徑,律師簡榮宗認為,以委任同一律師方式,提出訴訟較為可行,依《消費者保護法》提團體訴訟,可能在實務運作上有困難。

事情的導火線在於2日凌晨3∼4點,PChome Online商店街的店家「Digimall」將CASIO EX-Z110原價7990元數位相機,標為790元銷售,不少網友透過BBS奔相走告,瘋狂下訂,卡神楊蕙如也在其中,事後Digimall僅以電子郵件表達歉意,並取消出貨,退回貨款,並沒有任何實質賠償措施。

卡神楊蕙如在PTT(批踢踢實業坊)BBS的Hate版刊登「PCHOME案的免費義務律師已經出現」文章,文中指出,一起打這場台灣史上最大消費者集體訴訟的案件,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到PttLifeLaw版向Lawcloud法雲大人登記,生活智庫的義務律師將提供免費協助。

律師簡榮宗指出,如果要走《消費者保護法》的團體訴訟,首先要募集20人,20人將法律上的請求權讓與給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優良消保團體(目前只有消基會有資格),經當地縣市政府的消費保護官同意後,由該消保團體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受害者透過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團體訴訟,可以根據不同要素,獲得免繳裁判費等優惠。目前國內首宗也是唯一,打團體訴訟官司的是921受災新莊博士的家的住戶。

而《民事訴訟法》選定當事人制度,集結同一目的的訴訟人,因此選定數名當事人自行提出告訴,也不能得到團體訴訟的一些優惠。

律師簡榮宗表示,這個案子來說,以消保法的方式提團體訴訟或依民事訴訟法選定當事人,兩者在實務運作上都有困難,比較可能的情況,是由數十個當事人委任同一律師。之前,聯邦銀行信用卡中心UBmall購物商城電漿電視,將原價194990元之國際牌37吋電漿電視誤刊為19499元,事後不願意照價出貨,當時就有多名網友以委任同一律師方式,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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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信啦..
舊 2006-04-04, 10:48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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