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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樓主堅持恢復原狀,在百分之百是對方錯誤地情況下,如果只要求賠償。對開老車的你,鐵定划不來。
而且以法律面來看,要求恢復是合乎情合乎理。
你鐵定勝訴,時間上面不要擔心,你也可以先行將車修復,然後證據保留完整。這種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犯錯,鐵定是之前的受害者都自認倒楣,讓他因此得到教訓,也是造福日後的用路人的安全。
關於保險公司的立場,當然以省錢為目的,加害人的心態,也是非常明顯的擺爛。可以列舉的損失,建議列上去。
必要時先寄出假扣押,比免對方先行脫產。法律不保護好人,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就算罵一句髒話都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達百萬。把一場穩贏的官司,不要擔心,在和解庭先告訴對方,你不買單的話,日後延伸的不便,舉凡請假出庭,交通,精神耗費,律師費等等。
都可以一併要求對方支付。
說真的,一部車老不老,值不值錢,是用車人自己去評量。
今天路上守規矩,開好好的。遇到這種事,本該要求合理的報償---修復。
最後,跟大家一樣給各建議,把他修好就賣了吧,大撞過的車真的不要開,危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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