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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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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保險公司正式回覆了,他們的賠償方式是:

1.賠車輛殘值2萬元
2.恢復原狀--到指定的維修場以堪用2手零件維修.

這我都無法接受,因為第2點維修品質堪慮,第一點更不必說了.
如果被迫採用第2點,維修場也必須由我指定!
現在我採取的步驟是台本估價與保險公司願賠金額的價差
由肇事者賠償,如果肇事者不願就以告他過失傷害為要脅.

談判過程可能還要持續一段時間,就努力吧!
舊 2006-03-30, 09:3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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